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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会同县纪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
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13-12-19 浏览次数:1467 次 【字体:

中共会同县纪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

 

    根据工作需要,中共会同县纪委拟面向全县选调工作人员3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

    一、选调原则

    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,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
    二、选调范围

    会同县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人员。

    三、选调条件

    1、思想政治素质好,品行端正,公道正派,工作扎实,作风严谨,廉洁自律,甘于奉献;

    2、热爱纪检监察工作,具有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;

    3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197411日以后出生,身体健康。

    4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:受过党纪、政纪处分的;正在接受纪检、监察、公安、检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法律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
    四、选调程序

    (一)报名

     1、报名时间:20131220日—2014110日。

     2、报名地点:中共会同县纪委(联系电话:0745-8852967,联系人:冯文成)

     3、报名所需材料: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,近期免冠正面彩色1寸照片2张,《中共会同县纪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1份。

    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,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。

    (二)资格审查

    按照报考人员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,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开考比例要求达到13以上,如未达到比例则相应减少选调名额。

    (三)考试

    采取笔试和现场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。①笔试。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写作能力。依照高分到低分,按13确定现场测试人选。②现场测试。由委局领导进行综合能力现场测试。笔试和现场测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   (四)考察

    根据笔试、现场测试成绩各占50%的比例,计算考生综合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: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,主要考察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情况。

    (五)确定人选

    根据考试、考察情况,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调对象。

    (六)办理调动手续

    对拟调对象实行三个月试用期。试用期满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入手续。

    本公告由中共会同县纪委负责解释。

 

                中共会同县纪委  

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31218

 

附件:《中共会同县纪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